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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是围绕农产品和化工产品抓扶持。在“斗南花卉”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基础上,要以农业和化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充分发挥云南丰富的特色农产品和化工产品优势,着力扶持一批上规模、有竞争力的花卉、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和磷化工、化肥等化工产品商标,作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第二梯队,做好各项内涵提升和准备工作,待时机成熟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三是围绕现代高科技产业和服务行业抓培育。现阶段要抓好光学仪器、物流自动化、旅游、餐饮、民族文化等具有云南地方特色的现代高科技产业和服务行业,培育一批具备驰名商标潜力的品牌,作为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第三梯队,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观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按照驰名商标的条件和要求积极引导和加以培育。 四是充分利用多种途径争创我省的中国驰名商标。要在加大商标侵权案件中报送驰名商标认定申请力度的同时,还要抓住通过商标异议案件或商标争议案件进行驰名商标认定的途径。此外,在以行政程序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为主要途径的同时,还要加大在司法程序中认定驰名商标的力度。 (二)把云南省著名商标的认定作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资源储备 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活动是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工作的起点和准备。要把云南省著名商标打造成为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后续力量,不断充实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资源储备。 一是加强著名商标的创立工作。要围绕我省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形象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积极创立云南省著名商标。 二是在认定著名商标的同时提前介入指导。要帮助和指导著名商标企业加强商标使用和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企业的商标使用证据、经济指标证据等基础材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使企业提前适应中国驰名商标在程序和实体上的严格要求。 三是适时开展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具备条件的州市,要及时开展当地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形成一大批地区区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知名商标,使地区知名商标成为云南省著名商标的后续资源。 (三)务实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基础,大力推动商标申请与注册 企业作为商标的权利主体,要高度重视商标注册,要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服务和履行专项职能的特点和要求,及时办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各级工商部门要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与使用、经营商标的有关知识,增强企业商标意识。 一是企业要合理注册并规范使用商标、商号,不断拓展商标注册的领域和空间。要指导龙头企业合理扩大商标注册类别,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全方位商标注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在先权利。 二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企业商标使用和管理的工作制度,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实现从自发创牌向自觉创牌转变。 三是推行“三书”、“一卡”制度。各级工商部门要大力推行“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等商标行政指导制度和“跟踪服务联系卡”制度。通过市场巡查、上门走访、企业年检调查等方式,掌握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商标问题,指导其尽早申请商标注册,为扩大商标总量奠定基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片划定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和“一对一”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商标问题。 四是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的注册。各级工商部门要会同农业、林业等部门,积极指导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申请工作,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牌经营,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的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 五是加强老字号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充分发掘老字号的历史和人文价值,推进老字号企业在传承中创新,加强老字号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恢复和提高老字号商标的市场影响力。 六是将商标战略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特别是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着力创建国际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和鼓励企业依据当地的法律,合理运用国际规则维护在国外的商标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