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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共三亚市委
【发文字号】 三发[2008]10号
【颁布时间】 2008-08-25
【实施时间】 2008-08-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0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共三亚市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5、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6、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7、涉外行政案件办理;
  
  8、机动车牌证和年检的管理审批;
  
  9、居民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管理;
  
  10、一年多次赴港澳商务的审批;
  
  11、外国人签证延期;
  
  12、台胞证签注延期的管理;
  
  13、境外枪支携运许可证件换发境内持枪证件的审批;
  
  14、省内枪支运输许可证件的审批;
  
  15、教练车的管理;
  
  16、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省内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17、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8、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9、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核发;
  
  20、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2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22、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
  
  23、购买硝酸铵审批;
  
  2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的划定;
  
  25、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审批(含购买氯酸钾审批);
  
  26、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27、普通护照发放管理;
  
  28、收容教育所设立审批。
  
  27
  
  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1、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的备案;
  
  3、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
  
  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
  
  5、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证明。
  
  附件2:
  
  
三亚市关于对接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下放权限培训工作计划

  
  根据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为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的意见》(琼发〔2008〕7号),做好省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对接工作,提升我市行使相关权限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五届三次全会和相关文件要求,以此次省下放权限为契机,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强化责任,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这些权限,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效能,改善我市发展环境,推动三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相关培训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成立三亚市对接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改革下放权限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陆志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逢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诚(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组员:马业仲(市政府秘书长)
  
  王忠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潘国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关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主任由王永敏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及工作进度的收集和评价。
  
  三、培训对象
  
  全市与本次省统一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相关的各部门、各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
  
  四、培训方式
  
  主要采取各单位参加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的方式,辅之以各单位自主学习和外出考察学习。
  
  自学准备阶段各单位的学习培训为常规培训,全员参加。进入重点学习实施阶段后,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各科室针对不同业务各自开展重点培训,对不同个人也可根据业务能力和工作职责进行侧重不同的重点培训。各单位须对各科室、个人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备考核。
  
  五、时间安排
  
  培训工作自2008年9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学准备阶段(9月1日-9月15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对省委全会文件和下放的与本单位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的具体内容以及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集中学习,同时根据本方案拟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各阶段培训内容、方式等)呈报领导小组。
  
  (二)重点学习阶段(9月16日-10月30日)。各单位按省统一部署,派员参加省级对口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和考核。如有必要,可在参加统一培训后再邀请省对口主管部门派遣业务骨干到三亚对我市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在省级主管部门未正式下放权限之前,各单位可考虑与之协调安排本单位人员到省里跟班学习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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