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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9]132号
【颁布时间】 2009-08-06
【实施时间】 2009-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3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接上页]

  18.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各种违规办学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区域内违规办学行为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各种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学校,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对因监管不力,致使行政区域内多次出现不规范办学行为又不能及时制止、纠正的当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已取得的与教育工作相关的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9.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不炒作高(中)考状元及学校的升学率,引导家长、社会理解和支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教育观,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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