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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快中小、非公和乡镇企业发展。全面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加快推进以创业扶持、创新发展、提高素质和增强竞争力为重点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业园区和工业强县要建立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广泛开展创办小企业和开发新岗位活动。加快多成份、多形式、多层次和全方位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银政、银企合作,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抓好上市融资工作。继续抓好重点中小、非公和乡镇企业监测体系建设,把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中小、非公和乡镇企业纳入监测范围。深入实施“云南省优势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云南省乡镇企业技术进步推进工程”、“云南省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创业培训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企业维护权益服务平台。加大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大中型企业配套产业和农村服务业。 (七)加快工业人才培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培养一支懂工业、善抓工业、会干工业的人才队伍。加大工业管理干部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参与“云南省工业领导干部新型工业化培训工程”。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鼓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于丽江工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工业发展项目工程,把知识优势转变为创业优势,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强对企业家队伍的教育与培养,为企业家成长创造宽松环境,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擅长技术攻关和集成的科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加快培养一支有较强技术研发、工艺设计、熟练操作能力的专业人才、产业工人队伍。积极搭建面向企业的人才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市工业人才供需信息库。鼓励企业加大教育培训投入,重视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继续教育,每年由市政府重奖一批对工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丽江市新型工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工业发展项目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督查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种资源,有机整合各种力量,形成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合力。建立健全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评价考核机制,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将工业发展目标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二)强化分类指导。开发建设好清洁能源基地和生态产业基地,力争在5年内前75户重点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过78亿元,利税总额超过10亿元;10年内前100户重点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利税总额超过26亿元。形成一批销售收入分别达到或超过10亿元、5亿元、2亿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集群。经过5-10年到2017年全市产业分类指导目标是:清洁能源及相关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95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力争到3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53亿元,年均增长30%,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8.55亿元,年均增长30%;以煤炭为主的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86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以水泥生产为主的建材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2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8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旅游商品开发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7.5亿元,年均增长30%,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30%;同时重视抓好其它生物制药、化肥、机床等工业的发展。 (三)加大工业投入。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组织实施好一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工业的扶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的信贷支持力度。千方百计确保今后5-10年年均工业投资增幅在30%以上。市级从2008年起,每年由市财政按上年工业实现税收的1%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工业项目的技术改造和创新,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乡镇企业的发展,工业园区建设,节能降耗、工业循环经济等项目的贷款贴息及资金补助。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网。全市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工业项目和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