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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199号
【颁布时间】 2008-08-21
【实施时间】 2008-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9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消防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加大整改力度,提升整改实效,做到不放过一处隐患,不遗留一个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四)采取强制措施,坚决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对一些火灾隐患突出、火灾危险性大的住宿与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要坚决采取先停后改的强制措施,严格对照《三亚市住宿与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标准》的要求,逐一对照,落实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开业一家,对拒不执行者,依法予以处罚,吊销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必要时依法实施治安拘留。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落实责任追究和验收工作机制。整改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整改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或在整改期间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于12月20日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并将情况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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