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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8-08-20
【实施时间】 2008-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40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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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固定接待旅游团队的民族文娱表演和参观项目,星级饭店普遍有比较丰富的晚间娱乐活动。
  
  4、大力开展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积极开展内容健康的旅游文化娱乐活动。
  
  (二十五)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配合市旅游和商务部门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二十六)市旅游和商务局
  
  1、制定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旅游景区(点)做好区域性规划和重点项目策划,并抓好落实。
  
  2、抓好旅游行业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3、通过多种促销手段,广泛开展旅游促销工作,有效巩固目标市场,增加旅游收入;确保全市有5处以上年接待游客总量不低于50万人次的旅游景区 (点)、年接待量在10万人次以上的旅游度假区。
  
  4、积极开发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旅游精品线路。
  
  5、规范旅游景区(点)经营管理,严格执行导游计分制和网络化管理,设立面向公众的旅游咨询和投诉电话,监督旅行社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6、协助有关部门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游客集中地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提供旅游咨询、预订、投诉等服务。
  
  7、在旅游景区(点)普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防范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落实。
  
  8、组织搞好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景区(点)服务质量。
  
  9、认真贯彻《旅行社管理条例》,规范全市旅行社经营行为,确保无超范围经营、无承包挂靠、无虚假广告等现象。
  
  10、每年举办1次以上的大型旅游节庆活动。
  
  (二十七)市供电局
  
  配合建设部门搞好城市“美化、亮化”工作,保障旅游经营单位的用电需求。
  
  (二十八)金融机构
  
  1、在三星级以上饭店设置外币兑换点,且符合《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中的关于外币兑换的有关规定。
  
  2、有当日外汇牌价公告,营业时间在18小时以上。
  
  (二十九)电信公司
  
  1、在城市主要街区设置公用电话亭,经常性开展维护。
  
  2、在各旅游景区(点)开通国际、国内程控电话业务,为游客提供优质通信服务。
  
  五、“创优”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参创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创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创优活动中,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创优工作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创优工作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创建工作中,坚持既要抓“硬件”的改善,又要抓“软件”的提高,着重解决一些综合性的问题和突出薄弱环节。要紧紧抓住创优工作目标,促进旅游业大环境的改善。
  
  (四)落实责任,分解到人。要把创优工作的各项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必须确保有专人主抓,专人负责,按期完成。对不能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影响全市创建工作大局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充实专职创优队伍人员力量。“创优办”作为全市创优工作的主要部门,要充实一批计算机管理与操作、档案管理、材料组织等方面的专业的人员,实现创优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各创优责任单位必须设立一名组织员(兼创优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创优材料的组织工作,并及时向创优办汇报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六)严格检查评比。为督促各责任单位积极完成创优责任目标,增强各单位开展创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市人民政府将创优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参创单位目标考核内容之中,考评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创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优”工作顺利进行,按期实现“创优”目标,市人民政府成立中卫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旅游和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招商局、安监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卫供电局、中国银行中卫支行、人寿公司中卫分公司、财险公司中卫分公司、电信公司中卫分公司、移动公司中卫分公司和中宁县、海原县及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创优”工作事宜,安排和部署“创优”工作,组织对“创优”工作的检查。
  
  创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和商务局,具体负责创优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推进创优各项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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