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8]206号
【颁布时间】 2008-08-20
【实施时间】 2008-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40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2008年深化改革意见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接上页]

  主办单位:州财政局、州经济委、州劳动保障局
  
  (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尽快出台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对重大事项和财务风险的控制,规范投融资决策机制、风险管控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推动国有资产重组,优化国有资本结构。积极开展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加快完善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推动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配置。
  
  主办单位:州财政局
  
  (三)继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消除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政策性制约,认真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落实的执行力,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主办单位:州经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州银监局
  
  四、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重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积极创新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优化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乡镇预算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收入与支出责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完善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投劳新机制,并积极开展奖补试点,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妥善处置乡村债务,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健全和完善偿债激励机制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管,逐步建立防债化债的新机制。
  
  主办单位: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农业局、州编办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以“兴林富民”为目标,按“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稳步推进配置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林业经营方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健全现代林业服务体系。建立森林资源流转体系,加强森林管护体系建设。加强地方林业法规体系和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林业管理体制。
  
  主办单位:州林业局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依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建立健全流转市场,规范流转行为,加强合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依法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完善调处机制,解决承包纠纷,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主办单位:州农业局、州国土资源局
  
  (四)深化农村其他各项改革。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发展壮大,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健全运作机制,实现规范化动作,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深化农垦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农垦经济发展,全面推动农垦“二次创业”。推进供销社改革。
  
  主办单位:州农业局、州粮食局、州财政局、州农垦局、州供销社
  
  五、以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形成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宏观调控体系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效益,增强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切实解决跨区域经营企业所得税的征缴和分配问题。探索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建立规范统一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体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