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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主办单位:州教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完善扶持公益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市场主体,增强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础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运用高新技术培育和创新文化产业,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推进文化信息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农家书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主办单位:州文化局、州文产办、州广播电视局 七、以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一)培育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整合现有人力资源,逐步建立起城乡平等就业的制度。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全州城乡一体化进程。 主办单位:州人事局、州劳动保障局、州公安局 (二)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巩固和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性住房等经营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创造条件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运用土地价格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的运行。 主办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三)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加强对产权交易行为的引导和监管,推进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加快发展技术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主办单位:州财政局、州科技局 (四)积极发展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提高中介服务市场化水平,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诚信德宏建设。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发挥服务社会的作用。 主办单位:州工商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 八、以创新资源环境管理体制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资源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确保资源开发产业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深化资源税费征收体制改革,建立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资源环境有偿使用的市场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及资源型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土地、水和矿产等资源利用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建设。深化水价及水管体制改革、电力管理体制及电价改革,服务全州经济。不断完善有利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激励和制度建设,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我州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主办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利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财政局 (二)建立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立完善我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的保障和补偿机制。继续研究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立多元化的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和推广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的财税激励机制,积极实施财政节能减排“以奖代补”政策措施。 主办单位:州经委、州环保局、州地税局、州财政局、州统计局 各县市、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组织完成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并于2008年12月10日将改革进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以书面形式报州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州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按省州统一部署,做好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各项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