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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全市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对各区、县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涉及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市属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央驻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A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抽查。 2.各区县(含经济功能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对本辖区内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本辖区内所有B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C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抽查,并配合市安全监管局检查。 3.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监督管理,重点对本辖区内C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并配合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对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A、B、C类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见附件2)。 (四)对各类重点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安全约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除对各类企业组织安全检查外,对于辖区内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以及发生各类死亡事故、火灾事故、泄露事故或其他险兆事故的企业,还应定期组织与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四、进度安排 (一)企业自查和重点督查阶段 7月中旬至8月底,各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要求在企业内部开展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组织企业内部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并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安全大检查,在企业内部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检查的局面。各行业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技术优势,组织所属企业开展行业内部互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市安全监管局组织10个督查组,每组配备2名专家,重点对A类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区、县安全监管部门重点对B类企业进行督导检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C类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二)分级督导检查阶段 9月份,各集团公司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分级督导检查,各集团公司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所属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5个督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区县第一阶段企业自查和政府部门重点督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B、C类企业组织抽查;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组织对辖区内乡镇、街道和区县属工业园区安全监管部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对C类企业进行抽查。 (三)总结复查阶段 10月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要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复查并督促企业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对重大隐患应实行分级上报、挂牌督办。通过大检查和认真总结要找出本辖区、本集团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从对党、对人民、对广大职工负责的政治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起全面责任,要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强化企业安全投入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企业自动化和安全技术改造,使用危险工艺的部位必须设置安全联锁、报警等保护措施,对没有安装安全联锁装置和报警装置,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进行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其它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也必须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等保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避免其他安全事故。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本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好本行业、本公司的安全大检查(企业主要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要点见附件3,重点危险化学品行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中央驻津单位安全责任人名单见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