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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辽市政办发[2008]59号
【颁布时间】 2008-08-19
【实施时间】 2008-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4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和计生委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的政策措施;加强妇女就业培训,鼓励企业依法招聘、雇佣女工,提高妇女就业水平,消除对妇女的就业歧视;在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制度中,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农业部门:制定充分考虑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农业、农村政策,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力度,适当安排适合妇女参与的项目,支持农村妇女发展经济,增强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维护妇女的合法承包权益。
  
  教育部门:加强女童教育,提高女童入学率;宣传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性别平衡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在扶困助学工作中,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困难的女孩予以同等条件优先;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同等优先原则;制定并落实本职责范围内扶助女孩的具体措施。
  
  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溺杀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户口登记工作,为人口和计生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的数据资料;及时、依法查处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统计部门:配合人口和计生部门统计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分析其发展趋势,建立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情况通报制度。
  
  文化、广电部门: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基层文化站等宣传阵地,加大对人口、资源、环境、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宣传工作,倡导性别自然选择,宣传性别人为选择的社会危害。
  
  工会、共青团和计生协会:发动工会会员、团员青年、计生协会会员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推动“幸福工程”有效实施,积极开展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在开展社会公益等活动中优先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群众性活动。
  
  妇联: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辽阳市妇女发展规划》和《辽阳市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制定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促进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扶持、资助妇女发展经济,增强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创建活动。
  
  
辽阳市人口和计生委
  
  200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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