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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失信行为曝光(4分) 按要求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重大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的,得4分,不报送的,得0分。 五、宣传和政务信息(6分) (一)宣传(3分) 市级40分以上的,得3分,每少10分扣1分; 县(市、区)级20分以上的,得3分;每少5分扣1分。 新闻宣传累积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视 广播 报刊 电视 广播 报刊 5分 4分 4分 4分 3分 3分 3分 2分 2分 2分 1分 1分 此项评分以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二)政务信息(3分) 全年向上一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送4篇以上(含4篇)政务信息的,得3分,每少1篇扣1分。 六、其他 (一)加分项目 1.工作成绩显著(含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领导机关表彰的,每次加3分。 2.工作成绩显著(含个人),受到省级政府部门、市级党委、政府等领导机关表彰的,每次加2分。 3. 工作成绩显著(含个人),受到市级政府部门、县级党委、政府等领导机关表彰的,每次加1分。 以上1、2、3、两项以文件、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市级处罚案件加分标准:全市(含县、市、区)行政处罚案件总数除以全市(含县、市、区)行政区域数,其得出的平均案件数,每件(包括不足1件的)加0.25分,上不封顶; 县级处罚案件加分标准:行政处罚案件,每件加0.25分,上不封顶; 单件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3万元以上(含)的,每件加2分。(此项评价时需附材料) 5.书面审查覆盖面超过当年考核基数10%以上的,加2分。 6.县(市、区)设立乡镇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或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加2分。(此项不作为市级加分项目) 7.将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从建筑业、交通建设领域推广到其他行业的,加2分。(此项以发文件实施为准) 8.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加3分。(此项以发文件实施为准) 9.对用人单位重大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加2分。 10.各市有其它突出成绩或工作创新的,经省评价小组认定,可加1~3分。 (二)减分项目 1.对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查办的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不书面反馈的,每件扣2分。 2.在执行24小时或12小时值班制度期间,省里将不定期进行4次抽查,若在抽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值班的,每查到一次扣1分。 3.在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现1次扣3分。 4.因接待投诉举报态度粗暴,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5.该受理而未受理的劳动者举报投诉,造成劳动者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经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核实的,每起扣2分。 6.消极应对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对当地用人单位各类检查的,每次扣5分。 7.有其它违反规定行为的,每次扣2分。 (三)取消评选先进资格事项 任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1.当年度无行政处罚案件的。 2.当年度有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理的。 3.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被省级(含)以上媒体曝光,或者经查实被上级劳动保障部门通报批评的。 4.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或造成越级上访等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应报告的重大事件(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未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附件3: 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评价得分表 填报单位:年度 评价内容 实际情况 基本 分数 扣分 情况 自评 打分 审核 分数 监察建设 人员配备 10 监察装备 主要装备 汽车 2 电脑 1 工作服装 2 其他装备 2 依法行政 主动监察 5 案件处理 1.按时受理及立案情况 5 2.统计结案率 5 3.案件办理准确率 5 4.执法文书使用 2 5.人均处罚案件 10 档案管理 1.主动监察台账 1 2.举报投诉台账 1 3.立案案件案卷 2 4.书面审查台账 1 5.案卷归档 1 效能建设 制度建设 1.内部管理、业务、廉政制度 3 2.建筑工资保证金制度 1.5 3.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1.5 4.记工考勤卡制度 1.5 5.交通工资保障金制度 1.5 举报投诉接待 1.接待室 2 2.举报投诉电话 1 3.值班制度 2 材料报送 1.报表及材料报送 3 2.大事、大案报告 2 3.行政处罚案件备案 3 书面审查和 诚信建设 书面审查覆盖面 10 诚信建设数据报送 3 失信行为曝光 4 宣传 信息 宣传 3 政务信息 3 基础分合计 100 加分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加分合计 减分项目 1. 2. 3. 4. 5.. 减分合计 取消评先资格事项 1. 2. 3. 自评综合得分 审核综合得分 评价小组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