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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吴政办发[2008]124号
【颁布时间】 2008-08-06
【实施时间】 2008-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80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我市是全区地震活动频繁、灾害严重的市区之一,其中70%的国土面积位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以上的高烈度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措施,加强防范,使我市防震减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体系不健全;防震减灾投入较少,防震减灾的基础建设相对落后,防震减灾能力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重点地区有的工程抗震能力较弱,存在不少震灾隐患;群众防震减灾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对地震科学知识的了解;地震应急快速反应系统尚未建立,反应能力有待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较弱;各县(市、区)应急指挥中枢,特别是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避难场所建立认识上不到位等。为了有效克服和解决这些问题,根据四川汶川大地震损失严重、伤害残重,给人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启示和教训,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围绕“十一五”规划,明确防震减灾的工作目标和原则
  
  1、工作目标。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目标是,按照“十一五”规划,率先实现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奋斗目标,即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2、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科学减灾,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行科学决策,提高减灾实效;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城乡和区域防震减灾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二、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防震减灾事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已确定,全区包括3个区域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其中有两个区域都在吴忠辖区内,我市的利通区和同心县被列为宁夏中部的两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红寺堡开发区等县级城市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此次划定的自治区级重点监视防御区面积约5196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7.8%,全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总面积约为9615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3.4%,是今后14年需要重点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地区。各级政府要以对党和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从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组织领导系统,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加强督促检查,立足于防大震、救大灾,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启动指挥体系,统一指挥,协调、有序、高效地进行救灾、减灾工作。要认真落实《吴忠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将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在制定基本建设、科技发展和专项计划时,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加必需的投入,稳定地震工作机构,加强对防震减灾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促进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好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检查;加快制定有关配套制度,确保防震减灾“一法一例”的有效实施。
  
  三、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高地震预报水平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要科学规划,增加投入,加快地震台网、信息网络与分析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改造,努力从整体上提高我市地震监测分析能力。要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等地震异常观察,健全群众性地震测报网络,进一步发挥“三网一员”群测群防在我市防震减灾尤其是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中的作用。继续加强同邻省区及地区间的地震信息联系与交流,互相促进,不断提高我市的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各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制定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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