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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吴政办发[2008]124号
【颁布时间】 2008-08-06
【实施时间】 2008-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80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震减灾意识
  
  各级地震、教育、建设、科技、农业、民政、新闻等部门(单位)及城市社区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完善宣传网络,要针对部分群众缺乏地震常识,防震减灾意识淡薄的现状,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群众掌握防震、避震、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及技能,提高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和鉴别地震谣言的能力,防震减灾宣传要注意把握分寸,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深入持久地普及宣传防震减灾科学知识,避免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进机关”活动,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把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到乡镇、村及农户、社区居民,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形成全社会抗御地震灾害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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