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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8]48号
【颁布时间】 2008-08-04
【实施时间】 2008-08-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84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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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㈢以信息化建设提速政府采购工作
  
  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从简化政府采购环节和手续、节省政府采购时间、提高政府采购成功率入手,大力发展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地发布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购信息等动态信息,增强采购透明度。逐步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招标操作、数据管理、实时监控和后续管理等多种操作,从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㈣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约束机制
  
  一方面要内、外监督相结合。外部监督包括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引入司法公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社会公众和新闻监督。内部监督要形成决策、执行、履约三阶段的制约监督机制,如决策与采购执行分开、采购执行与合同履约监督分开。规范操作规程,做到记录详实,交接有序,追溯有源,整体上形成政府采购机构内部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另一方面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从采购项目信息发布开始到供应商产生、专家选评、评标过程及结果、中标考察、合同履约等全过程均纳入监督范围。达到对某一项目在采购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彻底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
  
  ㈠继续清理整顿收费项目,严格收费项目审批管理
  
  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批管理制度,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从严审批。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市级审批制度,地方政府不得越权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
  
  ㈡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办法,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收票据,完善部门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
  
  对所有的收费和基金项目实行编码管理,由缴费人直接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收费款项,收费资金由代收银行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严格账户管理,取消各执收部门开设的各类收入过渡户。在全面推行票款分离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票款分离管理方式,通过联网实现自动对账和资金自动划转。
  
  ㈢建立收支监督制约机制
  
  严禁私设收入过渡性账户,严禁转移、截留、坐支和挪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严禁将执收执罚权力擅自下放给所属事业单位。对各执收执罚单位要真正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收支完全脱钩。联合物价、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乱罚行为,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的,要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八、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全力推进财政监督法治化
  
  一是研究制订《巴彦淖尔市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完善各项财政、预算、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初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财税法律框架和财政监督法律体系,把财政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财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改变单一的事后检查型的监督方式,采取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评价、跟踪反馈等多种监督方法,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存的新格局。
  
  三是建立灵敏的财政监督信息反馈系统。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软件开发,计算机联网手段,收集并储存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实行财务数据信息共享,便于运用预测和分析的方法,排列监督重点,查找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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