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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3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对应急各阶段、各场所、运输等治安保障。 6.4资金保障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所需资金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6.5宣传教育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加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提高全民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报告意识。扩大合理用药宣传,杜绝因不合理用药、用械而带来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引导媒体正确宣传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药品或医疗器械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属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2对二级不良事件进行总结评估 对二级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组织撰写调查报告,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指突然发生的,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段内,使用同一种药品或医疗器械对健康人群或特定人群进行预防、诊断、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多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麻醉、精神药品群体性滥用事件:指医疗用麻醉、精神药品用于非医疗目的过程中所造成的多人以上群体不良事件。 假劣药品、非法或不合格医疗器械引起的群体不良事件:指在同一时段内、同一种假劣药品、非法或不合格医疗器械对使用人群造成的多人中毒、伤害事件。 8.2报送资料要求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①事情发生、发展、处理等相关情况; ②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需提供国外说明书); ③质量检验报告; ④是否在监测期内; ⑤注册、再注册时间; ⑥药品生产批件; ⑦执行标准; ⑧国内外药品安全性研究情况、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文献报道; ⑨典型病例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⑩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医疗卫生机构: ①事件描述 发生时间、地点、涉及药品名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主要表现、诊治过程、转归情况、在该地区是否为计划免疫药品; ②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③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8.3预案的更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调整。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及时组织修订。 8.4制定和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或生效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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