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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安排几家主流新闻媒体专访参展地(单位)的负责人,对其做深度专题宣传报道。 详细参展办法在当年举办前由组委会会同承办地和相关部门拟订。 八、其他活动 为丰富园博会内容,扩大影响,园博会期间各承办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举办各种园事花事(插花艺术、盆景艺术、根雕、赏石、书画等展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相关交易会、商贸活动等。各项活动方案需报组委会审核。 九、奖励 园博会期间,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造园艺术和参展作品进行评审,奖项根据当届园博会具体情况设置,对认真参与园博会筹备工作与建设活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经开、空港、度假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工作奖”、“突出贡献奖”等奖项。奖金以承办地按规模大小以亩为单位计算;对参展地(单位)按景点设计、建设综合质量评选等级奖励。 十、经费来源 本着以政府为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集党政推动力、市场引导力、社会各界参与力、制度和机制驱动力四种力量来推动园博会的连续举办。资金主要以承办地为主筹集,市政府根据承办地园博会的规模大小,以奖代补,以资鼓励。以奖代补方案由市园林绿化局研究提出,市政府专题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