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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重大决策的听证、论证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供必要财政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对所提出的规划项目均应结合实际,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给予政策支持,提供资金保障,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证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在诚信建设、行业自律以及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正面报道,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引导公众消费选择,鼓励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为政府监管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公众参与的市场流通监管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政府与消费者的沟通机制。 (六)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促进监管水平提升 通过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宣传我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法措施,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影响力。利用多种交流方式提高公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的食品药品监管理念和模式、科学的标准体系、先进的检验检测方法和安全管理方式,不断提升我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七)建立规划实施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本规划是指导“十一五”期间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顺利实施是切实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规划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切实加强领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同时,做好细化工作,对规划目标和任务逐项分解,与年度工作安排紧密结合,提出要求,落实具体措施。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并适时提出规划滚动调整意见,做好规划实施的衔接与补充,保证规划实施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