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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财建[2009]70号
【颁布时间】 2009-06-22
【实施时间】 2009-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09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山东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等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

[接上页]

  (五)购买的汽车摩托车数量超过本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数量的部分;
  
  (六)采取欺骗、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
  
  (七)挂本省以外牌照的下乡汽车、摩托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符合享受补贴资金的。
  
  第三十八条 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取消其下乡资格。
  
  第三十九条 对于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或销售商不履行申请承诺,违背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签订协议书规定的行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授权人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该企业进行处理:
  
  (一)通过媒体或其他形式对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二)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从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品目录中剔除相关产品;
  
  (四)从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范围中剔除相关授权经销商;
  
  (五)取消进入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范围资格;
  
  (六)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报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新购车辆信息
  
  新购产品类型
  
  □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 □摩托车
  
  是否满足限购要求
  
  □是□否
  
  产品型号
  
  
  
  车辆识别代码
  
  
  
  生产企业
  
  
  
  车牌号码
  
  
  
  排量(ml)
  
  
  
  总质量(kg)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
  
  销货单位名称
  
  
  
  开具发票日期
  
  
  
  发票号码
  
  
  
  车主信息
  
  车主姓名
  
  
  
  车主联系方式
  
  
  
  车主户籍所在地
  
  
  
  车主身份证号码
  
  
  
  车主开户行
  
  
  
  车主储蓄账号
  
  
  
  户口簿号
  
  
  
  户主姓名
  
  
  
  户主身份证号码
  
  
  
  车主与户主关系
  
  
  
  报废汽车信息
  
  车辆类型
  
  □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车) □低速货车(原四轮农用车)
  
  车辆识别代码
  
  
  
  车牌号码
  
  
  
  回收企业名称
  
  
  
  回收证明号
  
  
  
  回收时间
  
  
  
  代办人信息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补贴信息(财政所填写)
  
  销售价格(元)
  
  
  
  补贴比例(%)
  
  
  
  购买补贴(元)
  
  
  
  报废车补贴金额(元)
  
  
  
  补贴金额合计(元)
  
  
  
  
  
  备注
  
  机动车车主及代办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车主(代办人): 财政所经手人: 财政所审核人:
  
  申报日期: 经办日期: 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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