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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8]224号
【颁布时间】 2008-07-21
【实施时间】 2008-07-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31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基础测绘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四)乌鲁木齐基础测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空间定位基础设施陈旧,功能不强。由于自然损坏、人为破坏、财政供给不足,维护不及时等原因,大地控制网破坏严重,大大降低了使用功能。
  
  2、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各行业对测绘产品需求的不断提高,基础测绘成果种类相对少、信息含量不足;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现势性差,尺度不全,1:1万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尚未实现必要覆盖;
  
  3、卫星影像数据开发利用尚处在初级阶段,目前仅是在出挂图使用的层次,深层次的分析利用尚处在试验阶段,同时卫星影像有计划的定购尚未开展。
  
  4、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尚处在启动阶段,各部门对地理信息的使用仅仅停留在初级阶段,地理信息在管理、决策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
  
  5、乌鲁木齐市尚没有1:1万的数字地面模型数据,阻碍了以数字地面模型为基础的分析应用的开展。
  
  第二章 规划依据、原则、内容与目标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测绘法办法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础测绘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5、《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6、《乌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7、《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8、《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
  
  9、《乌鲁木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10、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与发展为主线,强化基础测绘政府职责,构建和谐测绘行业,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建立以数字乌鲁木齐地理空间框架为主体的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围绕新型工业化建设,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乌昌一体化,为将乌昌地区打造成面向中亚的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能源资源合作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现代化国际商贸中心、服务业中心、文化交流中心、区域联络中心,强化在天山北坡经济带乃至全疆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提供有力的基础测绘保障服务。
  
  (三)规划目标。
  
  1、以乌昌一体化为契机,以米东区为工作重点之一,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础测绘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基础测绘协调发展。
  
  2、采用高新技术,建设基础控网及空间定位网,提高基础图的覆盖面积,并缩短基础测绘更新周期。
  
  3、加强数字乌鲁木齐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健全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础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4、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鼓励测绘科技创新,开展基础测绘社会化服务。
  
  (四)规划内容。
  
  “十一五”期间,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加大对乌鲁木齐市基础测绘的支持,同时强化本级基础测绘政府职责,建立乌鲁木齐市公共财政对基础测绘稳定投入与持续增长机制;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测绘行业;建成新一代大地测量系统;开展基础高程控制网测绘,研究确定似大地水准面。测制并更新城市建设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地籍图、房产图、影像图及其他数字化产品;进行基础航空摄影及定期购置卫星影像遥感数据。加强数字乌鲁木齐地理空间框架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拓展基础地理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促进地理信息的开发与应用。
  
  第三章 规划项目与具体内容
  
  (一)基础控制网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全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
  
  加强对全市性框架网、基本网和加密网的维护。在自治区测绘局的规划基础上,利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技术,以乌鲁木齐辖区为控制范围,建设新一代高精度、三维、动态、多功能、标准统一的大地测量基础控制网,并逐步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过渡。
  
  在全市范围建立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包括5-8个参考站、监控分析中心、数据传输系统、数据发播系统,完全覆盖全市范围,力争满足事后或准实时的米级、亚米级、厘米级精密定位服务需求。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调查、交通监控、沉降(形变)监测、公共安全、精细农业、天气预报、电力及通讯等领域对精密定位、实时定位以及移动目标导航的需求。
  
  加强部门协作,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培育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市场,努力开拓并逐步实现导航、安全监控等服务。
  
  2、基础高程控制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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