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8]224号
【颁布时间】 2008-07-21
【实施时间】 2008-07-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31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基础测绘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建立乌鲁木齐市城市85高程控制网,逐步将56黄海高程成果转换至1985高程基准,统一使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定期复测基础高程控制网。
  
  3、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
  
  在现有国家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的地面重力资料、数字地面模型数据、基础水准网复测数据、最新地球重力场模型,在完成GPS测量和水准测量的基础上,确定乌鲁木齐地区优于3厘米的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
  
  4、测量标志保护。
  
  分布在全市各地四等以上永久性测量标志,是重要的测绘基础设施。要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建立健全测量标志保护制度,加大对损毁测量标志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定期维护测量标志,加强与测量标志保管员的正常沟通,逐步建立测量标志保管津贴制度。
  
  (二)基本地形图测制与更新。
  
  1、数字线划图。
  
  实现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必要覆盖,新测市区南部山区及周边地区300幅1:1万数字线划图,修测建城区100幅1:1万数字线划图。
  
  加大市规划区范围数字线划图的测量力度,完成中心城700平方公里1:500数字地形图更新测量、郊区1000平方公里1:1000/2000数字地形图更新测量。积极推进地形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一图多用” 研究进程;研究1:500、1:1000到1:2000自动缩编系统。
  
  2、正射影像图。
  
  生产、更新全市1:10000、市规划区1:2000正射影像图;同步制作乌昌地区1:5万正射影像图,研究利用卫星遥感资料,实现正射影像图的定期更新;积极推进正射影像图的综合利用,鼓励社会化服务。
  
  3、数字高程模型。
  
  建立全市1:10000、市规划区1:2000数字高程模型;加大对数字高程模型生产的投入,积极推进数字高程模型在水利、交通、城建、防灾、防洪等领域中政府决策的应用。
  
  4、数字栅格地图。
  
  历史地图、遥感像片等测绘资料能够正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变迁、不动产状况、人工和自然环境变化的重要资料,是地理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加强对历史地图、遥感像片等测绘资料的搜集整理,对非数字化的测绘资料进行数字化,形成数字栅格地图。加强数字栅格地图的应用研究,实现重要地理信息的历史搜寻、统计和对比分析。
  
  5、三维空间建模。
  
  利用数字线划图、正射影像图和数字高程模型,试验全市一般分辨率、市规划区高分辨率的三维地理模型建设;完成重点地区三维地理模型的建模工作,试验精细现实场景与规划虚拟场景数据的融合,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应用。
  
  (三)基础地图编制及应用。
  
  加大乌鲁木齐市、县各类挂图编制的力度,积极做好挂图的修编工作,编制出版乌鲁木齐市地形挂图、乌鲁木齐市影像图集,争取编制乌鲁木齐市经济、历史等更高标准的专业图集,满足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及社会公众的需求。
  
  建设基于基础地理信息的电子地图网站,优先支持政府网站服务地图、公益性服务地图的使用,鼓励普通电子地图、旅游电子地图、车载导航电子地图、多媒体电子地图、三维景观地图和自然地图等新产品的开发,满足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和社会公众文化生活的需要。
  
  (四)地籍测绘。
  
  地籍调查工作是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分等定级、地产估价等的前期性基础工作。随着全国第二次土地大调查的开展,城镇地籍调查将按照新的地类进行,在充分利用原有资料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城镇地籍测绘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服务。
  
  (五)航空航天遥感。
  
  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综合利用研究,提高影像数据的综合处理能力;积极推广航空航天遥感在城市规划、资源调查、生态环境、交通能源、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中应用,充分发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信息真、时间快、覆盖范围广的特点,提高工作效益。
  
  实施全市范围多类型和多种类的航天遥感影像订购,每年定期订购全市范围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不定期、分批次订购城市规划区范围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
  
  (六)数字乌鲁木齐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提高地理空间信息管理、维护、交换、应用和服务的技术水平,培育地理信息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地理信息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地理空间信息管理、维护、交换、应用和服务的研究,开展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进行相关部门的合作,同时推动非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的建设。努力构建全市标准统一、结构开放、使用安全的综合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研究制定基础地理信息各项政策,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