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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市冬季和“两节”、“两会”的消防安全,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三亚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三亚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2月12日,浙江省温州市和广东省东莞市相继发生两起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教训深刻。近期,我市也相继发生一些仓库火灾和居民火灾,甚至发生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更加重视改善民生”的要求,从“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高度出发,全面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督导、检查全市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 严之尧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少山 市公安局局长 张可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王忠江 市监察局局长 周高明 市财政局局长 邓忠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郑通卫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廖民生 市文体局局长 李瑜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运义 市商务局局长 曹瑜 市教育局局长 王伟武 市民宗局局长 陈志勇 市卫生局局长 陈治邦 市交通局局长 杜光迅 市民政局局长 邢打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丽银 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局长 章华忠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昶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洪海 市房产局局长 蔡仁武 市工商局局长 陈明纠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许克峥 市水务局局长 高时英 农垦三亚办事处主任 邓化义 广电局局长 段国民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林永典 市地震局局长 陈应彩 市气象局局长 张明灿 市消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亚市公安消防局,由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吴清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8956006。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影剧院、礼堂、夜总会、歌舞厅、音乐吧、卡拉OK厅、游乐(艺)厅、网吧、桑拿浴室、室内茶艺馆、旅游景点的演出厅、体育健身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旅游经营场所、各景区景点、旅馆、宾馆、家庭旅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三)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和人才劳务市场、金融交易场所等。 (四)学校(含幼儿园和学生寄宿场所)、养老院集体宿舍和医院病房楼。 (五)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石油库等易燃易爆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和大型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六)生产、经营、住宿混合场所和生产服装场所。 (七)社区和农村老弱病残、独居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八)底层经营用途的商住楼等。 四、专项整治措施 (一)凡是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依照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一律停业整顿;凡无照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凡超定员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予以清场处理。 (二)凡是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加大对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石油库等易燃易爆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和大型物资仓库、露天堆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技防手段,提高安全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