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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7]125号
【颁布时间】 2007-12-20
【实施时间】 2007-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36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

[接上页]

  准保护区:汇入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沙河所有支流二级保护区以上水域和陆域。
  
  2.沙北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12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水井外围500米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白龟山水库大坝以东,河山以西,湛河区的李堂、北渡、徐庄以南,沙河以北的区域。
  
  (五)安阳市
  
  1.岳城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从取水口到五水厂进水口的暗管两侧5米内的区域。
  
  2.一水厂刘家庄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18眼井)一级保护区:取水井外围200米,京广铁路以西,中州路以东,前进路以北,电业宾馆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东至三道街,南至二十四中,西至梅东路,大司空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3.二水厂石家沟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18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200米,平原路以西,文峰小区以北,人民公园以东,豆腐营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高速公路以西,后张村以北,文化宫以东,二机床厂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4.三水厂东环路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9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200米,东工路以西,文化路以东,相六路以北,151医院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精制粉皮厂以西,后营以北,玻璃钢厂以东,二十中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5.四水厂大坡村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9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200米,梅东路以西,冶金路西以东,文明大道以北,梅园路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铁四路以西,南中环以北,骈家庄以东,柴库小学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6.五水厂韩王度村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水井外围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水井外围2000米以内的区域。
  
  准保护区: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以及洹河吁嘈沟口以上的水域。
  
  (六)鹤壁市
  
  1.盘石头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周围1000米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以内取水口侧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从取水口至水泉前进渡槽南水厂支渠入口的工农渠两侧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与淅河汇合处至水库大坝内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脊线内取水口侧3200米范围内的陆域。
  
  准保护区:盘石头水库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淇河流域水体范围和所有陆域汇水区范围。
  
  2.寒波洞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淇河Ⅰ桥至取水口下游300米的水域及河岸两侧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Ⅱ桥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500米的水域及河岸两侧13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之外的淇河汇水区范围。
  
  3.鹤壁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2眼井)
  
  一级保护区:三水厂厂界外100米所围的区域。
  
  (七)新乡市
  
  1.黄河贾太湖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田庄至寺王东二干渠和四水厂引水渠道等输水渠道堤外50米沿岸的陆域;牧野区平原乡三支渠两侧30米的陆域;贾太湖蓄水池、沉沙池、西郊沉沙池水域及其截渗沟外10米范围的区域;贾太湖蓄水池、西郊沉沙池至四水厂和一水厂之间的输水暗管两侧1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人民胜利渠渠首至田庄的水域及堤外50米沿岸的陆域。
  
  2.黄河原阳中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干流原阳取水口(幸福闸、马庄闸、双井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原阳新一干渠两侧50米及四水厂专用饮水渠道和牧野区平原乡三支渠两侧30米的陆域;原阳中岳蓄水池、沉沙池截渗沟外10米的区域;原阳中岳蓄水池至四水厂、五水厂之间的输水暗管两侧1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京珠高速公路桥至桃花峪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黄河北岸生产堤以内的滩区。
  
  3.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32眼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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