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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级保护区:共产主义渠大堤外侧以北,东、西、北以外围井连线向外50米的区域及输水管线两侧1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北外环路北沿以北,周村、及马坊村南以南,京广铁路以西,一级保护区西界往西1300米以东的区域。 4.四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1眼井) 一级保护区:西曹和东曹村北以北,2号井和11号井连线向北150米以南,22号井向东150米以西,12-1号井西150米以东以及输水管线两侧1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西曹、中曹村和余庄南及七里营村北以北,西石碑和董事碑村南及高村和西贾城村北以南,21号桥以西,敦留店村西以东的区域。 5.凤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8眼井) 一级保护区:以水厂东、西两院的院墙为界向外10米以及输水管线两侧1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东以团结路为界,其他三面以水厂院墙为界,向外100米的区域。 (八)焦作市 1.太行水厂周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15眼井) 一级保护区:塔北路以西,市政公司维护处南厂界以北,群英河以东,焦作鑫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北厂界以南的区域。 2.峰林水厂闫河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 一级保护区:群英河东岸以西,闫河村防洪沟以北,闫河村住宅区西边界以东,山前冲沟以南的区域。 3.中站水厂李封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4眼井) 一级保护区:琏琛河以西,许衡中学北围墙以北,白马门河以东,影视路北侧300米处以南的区域。 4.新城水厂东小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2眼井) 一级保护区:向阳街以西,涧西街四号院南边界以北,牧野路以东,解放西路以南的区域。 (九)濮阳市 1.中原油田彭楼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黄河干流范县2号护堤站至13号坝的水域及黄河西岸生产堤外50米的陆域;输水管道两侧30米和输水明渠两侧50米的区域;彭楼水厂厂界外300米内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黄河干流范县2号护堤站至武祥屯村的小路、13号坝至16号坝的水域,以及一级保护区外至黄河西岸防洪大堤的陆域;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外两侧1000米的区域;彭楼水厂西厂界和北厂界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以及黄河大堤以内的陆域。 准保护区:黄河干流武祥屯村小路至马口村路口、16号坝17号坝的水域,以及二级保护区外至黄河西岸防洪大堤的陆域。 2.西水坡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黄河干流-3号坝至10号的水域及黄河西岸生产堤外50米的陆域;渠村沉沙池的整个水域;沿环沉沙池道路外300米的陆域;输水明渠08号碑向南50米至濮-背13号碑向北50米内的水域和陆域;西水坡调节池古城墙南60米以北,濮耐公司西墙至前南旺、西关公路以东,新民街北100米以南,濮上路东90米以西的区域;输水管线两侧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黄河干流-3号坝至43公里碑、10号坝至13号坝的水域及黄河西岸生产堤外50米的陆域;渠村沉沙池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黄河大堤以内的区域;输水明渠一级保护区向外延伸1000米的区域;西水坡调节池古城墙南1000米以北,废弃窑场路以东,御井街以西,红旗路以南的区域。 准保护区:黄河干流43公里碑至上游1000米,13号坝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以及二级保护区外至黄河西岸防洪大堤的陆域(濮阳-新乡界碑处)。 3.沿西环线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5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北至黄河路南沿,西至化工一路,南至国庆路,东以一级保护区边界往外延400米的区域为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濮阳市区除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4.中原油田基地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84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马颊河、五一路、长庆路、黄河路、京开道、濮水河、供应南路、老马颊河、江汉路东、老东环路、苏北路、老马颊河所围的区域;濮鹤高速公路以南,长安路以北,东西两侧一级保护区外4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濮阳市区除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的区域。 5.李子园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3眼井) 一级保护区:开采井外围1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400米的区域。 准保护区:除一、二级保护区外,西八里庄、王寨、马寨、西高城以南,毛寨、小山以北,东高城、老王庄、谷马羡、主布村、吕家海以西,西子岸、东柳村、后栾村以东的区域。 (十)许昌市 1.北汝河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