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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09]143号
【颁布时间】 2009-06-10
【实施时间】 2009-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40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北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负责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局、监察局、纠风办
  
  (七)以基层站所为重点,加强部门行业作风建设。
  
  普遍开展对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政府部门活动,有序开展评议市直机关作风活动,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开设政风行风热线电视录播节目,促进政风行风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贯彻执行《北海市行业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充分发挥全市各部门500多名行业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监督,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优化北海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行风建设的指导,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意识,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完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行风建设全过程。
  
  负责单位:市纠风办、市有关部门及直属机构
  
  (八)以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坚持分类指导,自上而下,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实现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扩内需、保增长,减轻企业负担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工商局、经委、编办、国资委、法制办、财政局、司法局,北海银监局、纠风办
  
  (九)继续巩固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
  
  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的审批、监督制度,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负责单位:市纠风办、有关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十)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完成对市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及时公示相关项目,制定审批制度,着力解决活动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市纠风办、有关部门
  
  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纠风监督检查力度,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确保“五项民生工程”、自治区和我市惠民实事等的顺利实施,使惠民工程真正惠至于民,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责任落实,形成整体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重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纠风专项治理特别是“五大民生工程”的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
  
  (二)抓好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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