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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09]143号
【颁布时间】 2009-06-10
【实施时间】 2009-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40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北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重点组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四项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教育收费及使用等三项检查治理。要把推动中央、自治区和本市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位,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达到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的目的。
  
  (三)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各级纠风办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纠风工作的领导,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加强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各市纠风办要抓好任务分解,加强具体指导,注意发挥基层纠风工作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督促和帮助各县健全机构、创新方法、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纠风工作机构,加强对纠风干部的培养锻炼,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四)抓好制度建设,强化源头防治。
  
  制度建设是抓好纠风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构建较为全面、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以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各项重大改革为契机,加强源头治理,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努力解决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推动制度创新和完善政策,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监督上下功夫,努力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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