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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7]157号
【颁布时间】 2007-12-12
【实施时间】 2007-1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56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州直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76号)的要求,2007年9月19日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伊州政发〔2007〕19号),对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州直各县市、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开展了评查和自查工作。2007年10月15日州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州直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查抽查的通知》(伊州政办发明电〔2007〕140号),评议考核工作分成4个组,于2007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对州直5个县市(其余6个县市进行了互查)、29个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评查抽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书档案、实地查看行政执公示情况以及群众评议和测评等方式进行了评议考核。并按要求将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主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评查抽查的得分情况、两个案卷的评查以及群众测评满意率情况及时进行了反馈。现将评议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县市、部门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了组织协调和督查,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并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年初,特克斯县召开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县长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是积极开展自查,加大了整改力度。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暂行)》(以下简称《考核标准》)的要求,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逐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特克斯县在各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并对评议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考核未达标的部门取消年终的评优资格。州审计局专门召开局务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要求,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细化到有关处室和相关人员。
  
  三是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到人。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将涉及本部门行政执法权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由分管领导、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执法工作人员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案件“主协办制”,主办、协办职责明确,克服了“人人都负责,人人都不负责”的局面,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是清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能认真清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出了行政执法依据详细目录,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并按时将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的清理情况报州、县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州、县级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能在清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明确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类别、执法责任、处罚种类等,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2007年10月25日州人民政府确认了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55个(其中行政机关49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个,委托组织2个)。2007年1月25日,奎屯市人民政府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了第一批市直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目录。
  
  五是解决执法难点,提升执法能力。一些行政执法部门领导集体通过召开局务会议、专题会议、案例分析会等方式研究解决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执法难点和热点问题。州价格监督检查局2007年3月召开了第四届价格法制研究会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经验交流会,针对规范价格执法行为,加强价格法制基础建设,研究和探索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剖析行政执法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同时汇集《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提高州直价格执法水平开辟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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