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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平政[2009]50号
【颁布时间】 2009-06-04
【实施时间】 2009-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57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09〕65号),深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有效应对当前对外贸易形势,努力促进我市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外贸增长
  
  (一)引进与培植相结合,壮大骨干出口企业队伍。要切实把握国际产业和市场格局变化,利用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的有利时机,以我市优先发展的化工、煤炭、棉纺、电力等支柱产业为依托,以市高新区及县(市)、区工业园区为载体,以珠三角、环渤海、港澳台、新马泰、日韩等为主要目的地,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链条长、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大中型项目。对已引进的项目要强化跟踪服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在支持中小出口企业保市场、保运转的同时,建立健全出口企业热线联系制、贴身服务制、特殊扶持制,着力推动大企业、大集团扩大出口,抓好对出口额超百万美元企业的跟踪服务,力争再扶持壮大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出口企业,为保持我市出口稳定增长发挥支撑作用。
  
  (二)鼓励自主创新,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尽快制定我市加快推进外经贸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相关规划,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主要指标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对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产生积极作用,且具有较强的国际市场开拓潜力的出口创新项目,以及科技含量、附加值相对较高,出口前景较好的高压开关、电收尘器、碳化硅等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强农副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出口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及服装、皮带等出口产品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我市产业优势,着力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完整、带动影响力强的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
  
  (三)着力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欧盟、美国、东盟、日本、韩国、香港等传统市场的同时,选择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产品,有重点地开拓中东、非洲、拉美、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建立境外自主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以推动中小出口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为抓手,鼓励中小出口企业加强与阿里巴巴、环球市场集团等知名网商的深度合作,发展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博览会,特别是做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东南亚-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及鹰城文化宝岛行活动的组织参展工作,最终形成以政府扶持推动、会展中介市场化操作、企业积极参与的运作机制。
  
  (四)推进贸易方式多元化。积极鼓励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的对外援助项目;鼓励企业进入跨国公司采购系统;大力推动加工贸易,积极承接境外企业及沿海发达地区的加工贸易向我市转移,着力引进高质量项目,吸引跨国公司将技术水平更高、增值含量更大、技术溢出更多和产业带动效应更强的加工制造环节落户我市。充分发挥加工贸易在扩大就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其向研发设计、高附加值产品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延伸,提高出口增值率,提升加工贸易的质量和规模。
  
  (五)倡导外贸经营主体多样化。充分利用我省全面下放对外贸易企业进出口经营备案权的有利时机,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自营进出口业务;积极引导获权企业到海关备案,协助他们解决在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外贸流通企业采取并购、合作、参股等多种模式与本市生产企业进行合作;加大协调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外贸公司和生产企业的各自优势开展外贸代理业务,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建立专业外贸公司,争取将我市被外地代理的产品转为本地公司代理,并鼓励我市企业代理外地产品的进出口。
  
  (六)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建立生产加工基地,综合开发利用境外资源。引导我市企业与省内外承包工程企业合作,共同承揽海外大工程项目,带动我市大型机械及成套设备、原辅材料等产品的出口。以非洲和东南亚市场为重点,将市内10万千瓦以下的发电机组及小型水泥、小型钢铁企业有计划地迁移到境外,带动我市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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