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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承接适合地区发展产业转移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日 包头市承接适合地区发展产业转移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有效实施,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08〕41号),结合包头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延伸,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着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壮大新型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加速产业聚集,扩大经济总量,实现包头经济新一轮的大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延伸原则。 发挥包头已形成六大优势特色产业优势,承接向上延伸和向下延伸产业,向上延伸的产业有市场、向下延伸的产业有原料,逐步完善拉伸包头传统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延伸,形成集聚优势。 2.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原则。 依托工业园区,围绕做大做强一批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一批高技术和新兴产业集群,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引导社会资源向优势产业集聚,发挥产业集群对工业发展的带动和支撑作用。 3.好字当头原则。 承接转移的产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节能环保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包头市总体发展要求,杜绝承接落后产能,防止高污染,不符合产业转移政策的项目进入。要引进带动能力强,投入产出效益好的项目,通过这批项目的实施实现经济总量扩张。鼓励引进高新技术、非资源型的产业转移项目。 4.扩大就业原则。 依托劳动力成本优势,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推进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建设。 5.发挥地区优势原则。 抓住这次大规模产业转移的机遇,既要立足实际,又要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充分发挥地区优势,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以旗、县、区为单位与承接地区进行市县区、产业、园区“一对一”招商活动,实现我市与发达地区之间产业的有效对接,互惠互利,实现共赢。 二、我市具备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的条件 (一)区位条件。 包头市位于中国北部地区东西中间位置,地理位置优越带动辐射作用强。向东可辐射至东北三省、京津冀地区,向南可辐射至晋、陕、豫地区,向西可辐射至宁、甘、青、新、藏地区,向北可辐射至蒙古、俄罗斯等欧亚大陆国家。 包头市地处资源富集区的腹地,可利用山西、陕西、鄂尔多斯市等300公里半径内广大地区的丰富资源,又具有开发和利用相邻蒙古国、俄罗斯等国资源的便利条件。同时也是这一地区最具加工能力的工业中心,具有将资源就地转化为深度商品的市场空间。 包头市在自治区经济发展中地位举足轻重,一直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重视。同时也是西部大开发中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投资建设和国家西部大开发中“以线出点,以点带面”沿交通干线重点发展的中心城市之一。 (二)工业基础条件。 包头是伴随新中国大规模经济建设发展起来的新型工业城市,工业门类齐全、制造业发达、产业特色突出。经过五十多年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飞速发展,形成了以钢铁、铝业、电力、稀土、装备制造业、化工、轻工纺织、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为主的新型工业体系。 (三)生产要素条件。 1.能源供给充足。 包头市及周边地区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供给充足。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包头市探明煤田储量为92.7亿吨,并且与国家重要煤炭基地-鄂尔多斯煤田相邻。周边地区已探明天然气资源储量达4.1万亿立方米。包头市2007年底电力装机容量已达到519万千瓦,预计到2010年完成在建电厂项目,全市电力总装机将达到1000万千瓦。 2.生产原辅材料价格较低。 包头由于靠近原辅材料产地,工业用电、用水、供暖、天然气、煤炭以及原材料等各种原辅材料价格相对较低,有利于生产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