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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府厅发[2008]42号
【颁布时间】 2008-07-04
【实施时间】 2008-07-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85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江西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中期(2008年)考核目标,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3.《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5.《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
  
  6.国家环保总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江西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江西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7.《关于同意对“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赣府字[2006]79号);
  
  8.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水污染物、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9.《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07]31号);
  
  10.吴新雄省长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11.江西省统计年鉴(2006年);
  
  12.江西省环境统计有关资料。
  
  (三)编制原则。
  
  严格遵循《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确定的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同口径比较原则、强化动态变化原则、责任分解落实原则和可达性原则。
  
  (四)控制目标。
  
  200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4.8万吨和60万吨以内。各设区市2008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控制量详见表1。
  
  二、现状分析
  
  (一)2007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体情况。
  
  全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46.88万吨,较上年下降1.10%,其中工业COD排放量11.06万吨,生活COD排放量为35.82万吨,分别较上年下降4.49%和0.03%。
  
  全省二氧化硫(SO(2下标))排放总量为62.10万吨,较上年下降2.06%。其中火电行业SO(2下标)排放量为31.39万吨,较上年增长0.45%;非电SO(2下标)排放量为30.70万吨,较上年下降4.51%。
  
  (二)污染减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上年相比实现了“双下降”,完成了省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但与2005年相比,COD和SO(2下标)排放量仍分别增长2.58%和1.30%,没有完成进度计划目标,落后于全国的总体进度。全省11个设区市中,抚州、吉安、萍乡、景德镇、九江和宜春等6个设区市与上年相比实现了“双下降”;新余、赣州、鹰潭、南昌和上饶等5个设区市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上年相比为“一升一降”。主要为:
  
  一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重。经过两年的努力,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出现了“拐点”,扭转了多年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的态势。鉴于当前经济发展持续加速,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新增排放量仍然较大,目前的“拐点”是不稳定的,巩固“拐点”,保持下降的趋势比较难。2008年既要消化当年经济增长和人口增加带来的增量,又要消化2006年未消化的增量,更要完成“十一五”前三年的存量削减任务,任务十分艰巨,形势非常严峻。
  
  二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实际处理率较低,生活COD减排进展缓慢。2007年,我省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加快,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6万吨/日,但由于配套管网建设缓慢,不能有效发挥COD减排能力,全省设区市城市污水实际处理率只有30%左右,南昌象湖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红谷滩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和上饶市污水处理厂二期(4万吨/日)由于管网不配套等原因基本没有正常投入运行。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十一五”期间,全省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万吨/日,削减COD9万吨。按照省委省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全省所有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总体要求,2008年,全省设区市污水处理厂将建成并投入运行,第一批共45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将于2008年8月1日前开工建设,2010年全省所有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但由于建设滞后,管网难配套,个别设区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在2008年只能发挥很小甚至发挥不了减排作用,第一批县级污水处理厂到2009年下半年方能开始发挥减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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