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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经行署同意,现将盟农牧业局制定的《锡林郭勒盟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日 锡林郭勒盟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 (盟农牧业局二○○八年六月) 为认真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44号)精神,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积极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牧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提高我盟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精神,2008年继续在全盟范围内对农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购买保险经营机构提供的特定农业保险服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同时,改进和完善我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政府引导是指通过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 市场运作是指财政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农业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经办机构要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自主自愿是指农户、养殖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办机构等有关各方的参与都要坚持自主自愿。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各项支持政策。协同推进是指保费补贴政策要同农业信贷及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政府经济政策的综合效应。农业、气象、地方财政部门等有关各方要对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三、保费补贴有关政策 (一)保费补贴品种和参保区域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为玉米、小麦、油菜籽等农作物,参保区域为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正镶白旗、锡林浩特市、乌拉盖管理区。 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为能繁母猪、奶牛、能繁猪参保区域为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正镶白旗的农区和锡林浩特市。奶牛参保区域为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正镶白旗、锡林浩特市、镶黄旗、阿巴嘎旗、西乌珠穆沁旗。 为了鼓励农区大力发展马铃薯种植产业,行暑决定在太仆寺旗开展马铃薯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保费由盟里给予适当补贴,其余部分由旗财政和农户解决。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二)保险责任范围 1、种植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冻灾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2、养殖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1)重大病害 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病、日本血吸虫病。 (2)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等。 (3)意外事故 主要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三)保障水平的确定原则及办法 2008年全盟农业保险补贴险种要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确定保障水平。种植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要区分旱地和水浇地,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应赔款金额超过经办保险机构的种植业保险保费收入时,该保险机构要继续赔付,直至达到200% 。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其中能繁母猪每头1000元,奶牛每头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