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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全面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 (二十八)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配强监狱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一把手。要发挥好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为监狱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健全决策程序,凡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建立监狱长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实现监狱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化。 (二十九)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忠诚履行职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永葆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三十)按照司法部《2006-2010年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6-2010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建立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长效机制。以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能力为重点,全面实施素质强警工程,努力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教育改造罪犯的能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能力,公正执法的能力,依法管理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十一)认真做好从优待警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待遇,改善监狱执法条件和环境。帮助监狱人民警察妥善解决住房、子女上学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狱人民警察休假、体检、疗养和心理咨询制度、困难慰问制度、奖励制度、警务技术职务晋升制度等。争取增加专项编制,力争按在押罪犯18%的比例配备监狱警察编制,切实保障基层执法力量,把75%的警力充实到监管改造一线。 (三十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努力推进监狱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建立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和警务督查工作,对执法不严、违法违纪、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的监狱人民警察,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