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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海府办[2007]306号
【颁布时间】 2007-11-12
【实施时间】 2007-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22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强区扩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人民政府强区扩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强区扩权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创新市区管理体制实施强区扩权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加快市、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建成全国最精最美的省会城市两大任务,坚持有利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调动区级积极性,按照十七大提出的 “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和省第五次党代会关于“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为重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的部署,以增强区级发展活力、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为目标,实施强区扩权,科学配置权力,努力消除体制性障碍,增强区级发展责任和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通过依法界定、依法授权和依法委托等方式,将区级有能力行使的权限交由区级行使。
  
  坚持权责一致、能放则放的原则。按照省委提出的 “最大限度地下放管理权限”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权限,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注重责任和权力相统一,权益和义务相对等,职责和机构相配套,使行政权项配置发挥更大效益。
  
  坚持“人随事走、财随事转”、资源适度下沉的原则。随着行政权项下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财力调配适度向区级倾斜,做到人、财、事相统一,实现资源下沉,把更多的公共资源交由区级支配,增强区级政府的资源配置能力。
  
  坚持方便企业和市民办事的原则。通过创新市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区职责,既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层级,方便企业和市民,又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区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树立全市一盘棋的大局观念,统筹安排市区管理体制创新的各项工作,通过对行政权项的清理,逐步扩大区级的行政权限,出台配套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此项工作稳步顺利推进。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部门体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
  
  三、把握好几个关系
  
  实施强区扩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正确把握好几个变与不变的关系。
  
  (一)把握好“三个不变”。一是全市所制定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大的利益格局不变。在保证市级财政总体利益的情况下,财政分配适当向区级倾斜,加强区级发展能力。二是全市统一规划、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不变。三是全市公务员编制总量不变。在全市公务员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现行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并向区级倾斜。
  
  (二)把握好“三个变化”。一是区的审批权限和发展的自主权发生变化。其相应地也应承担与管理权限相对等的责任。各区要做好事权承接的准备工作,抓紧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二是服务监管体系发生变化。放权以后,市级各部门对区的服务形式、监管体制相应发生变化,有些具体的事权没有了,但宏观指导、监督检查、综合协调的职能没有变,而且要求更高。市级部门要转换职能,创新服务方式,由审批具体事项转向加强宏观管理,由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保障区级扩大的权力顺畅规范运行,防止 “一放就乱”现象的发生。三是对垂直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生变化。扩权以后,垂直部门的工作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联系更加紧密,也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关心、配合和支持区里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强区扩权工作的领导,加快体制创新,市政府决定成立海口市强区扩权领导小组。
  
  组长:徐唐先
  
  副组长:张磊
  
  成员:王路、刘庆声、蒙国海、韩美、袁光平、吴川祝,及四个区政府的区长、市政府直属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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