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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市政府纠风办《昆明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政府纠风办联系。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昆明市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昆明市纠风办) 为切实做好纠风工作,深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全力打造“创业最宽松、社会最文明、人居最安全和低生产成本、低交易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投资环境,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08年的纠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我市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化民主评议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为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加速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关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1.围绕软环境建设,抓好明察暗访工作。按照《昆明市机关行业作风明察暗访办法》、《昆明市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工作办法》的要求,聘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作为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对14个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服务态度、政务公开、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影响软环境建设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围绕机关作风建设,抓好民主评议。各县(市)、区政府纠风部门要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对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进行公开评议,要参照市民主评议意见的规定把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的依据。市属部门和行业要认真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突出抓好重点部门、“窗口”单位的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增强公仆意识,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评议要围绕软环境建设所涉及到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政(事)务公开、兑现承诺、公正执法等内容开展工作。 3.围绕为民解困,办好“春城热线”。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春城热线”增加播出时段工作的通知》(昆纪字〔2007〕45号)和《关于昆明市2008年“春城热线”上线单位安排的通知》(昆纪办字〔2007〕9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直播前策划、直播中接听、直播后群众投诉办理等工作,了解民意、关注民生,为民办事、为民解难,不断提高“春城热线”的办结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省、市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中央、省、市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三)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继续解决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围绕落实义务教育政策,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实行“校财局管”的经费管理模式,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教育经费。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行为发生。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公办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违规开办有偿补习班。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力度,严格落实公立学校校长行风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对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