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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颁布时间】 2007-12-26
【实施时间】 2007-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3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国务院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

[接上页]

  全面取消了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农村劳动者免费开放。连续三年在春节前后开展以帮助进城求职农民找工作为主题的“春风行动”。2006年起在全国选择了27个城市进行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在培训、就业、维权、保障等方面探索了有益经验。六是加强农民工培训。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温暖工程等农民工培训计划,开展了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的普遍提高。2006年以来,对农民工的培训超过6000万人次。七是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制定实施了推进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和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人数持续增长,截至2007年11月底,分别达到3799万人和3053万人。八是认真做好农民工相关公共服务工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卫生防疫、文化生活和居住环境逐步改善。九是逐步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农民工参与社区管理工作逐步推进。已有12个省区市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一批农民工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普遍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等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近两年来,新加入工会的农民工有4125万,全国农民工加入工会的人数达到6200万。
  
  当前,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环境差、劳动时间长、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工资水平偏低、工资拖欠时有发生、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不高等。同时,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管理、农民工养老保险等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很好解决。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从2007年10月15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二是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推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
  
  三是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察;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四是全面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继续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继续落实免费就业服务政策,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是继续推进农民工特别是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六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继续完善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做好对困难农民工的帮扶救助工作。七是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加强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继续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会。八是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农民工先进典型,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与人员的宣传和表彰,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将虚心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制度建设,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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