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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国资发[2006]6号
【颁布时间】 2006-12-28
【实施时间】 2006-1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38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市国资委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并组织实施。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我市国有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能力的现实需要。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要重点加强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为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二ОΟ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四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能力得到增强,各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管理及防范法律风险的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今后五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原则
  
  “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实施我市国有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五五”普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有针对性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服务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局,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牢把握提高市国资委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这条主线,抓住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中的主要法律问题,探索市国资委系统普法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普法工作形式。
  
  坚持求真务实,分类指导。要根据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科学制定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增强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经济安全意识。通过宪法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引导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定搞好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信念和决心,依法监管和运营好企业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着眼于“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首都国有经济。要抓好新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及时总结贯彻实施中的经验,依法解决贯彻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市国资委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方式,依法履行职责。要以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公司法》为契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加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推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通过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高市国资委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和创新市国资委履行职责的途径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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