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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口计生委[2008]29号
【颁布时间】 2008-06-18
【实施时间】 2008-06-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44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设立监督投诉电话。由驻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或投诉,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意见报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于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或投诉人。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人口计生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张丽娟
  
  副组长:
  
  周志、邢杰利、韩立、何宝忠
  
  成员:
  
  刘秀臣、黄良操、李静禹、顾彩云、刘丽娜、皇甫屹、赵永郁、孙志铁。
  
  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秀臣(兼)
  
  副主任:陈东旭、房春来
  
  工作人员:威艳曙、闫爱荣、陈克运、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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