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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防培训教育机制,把消防安全作为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完成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进行电焊、气焊、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执业资格培训。加强一般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知识普及培训,力争2010年培训率达100%,全面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机构应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的从业人员,市属机关各部门地区、镇工作人员,农村村民及社区居民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培训。 八、消防法制建设 修订完善《海口市消防条例》,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重点企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立法调研,逐步使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法可依。要尽快制定和颁布实施《海口市关于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决定》、《海口市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办法》、《车辆配置灭火器和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管理办法》等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配套规定,确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追究、消防警务公开等制度。 九、消防科技建设 (一)加快消防科技体系建设。以信息、智能化技术应用为先导,发展多功能、一体化应急保障技术,形成科学预测、有效防控与高效应急的城市公共消防安全技术体系,为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和灭火作战提供技术保障。 (二)加大消防科技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消防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及公安消防部队和生产企业在消防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按国家标准配齐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 (三)加快消防电子政务系统和消防综合信息网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消防行政管理方面的优势,通过“数字海口”、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等平台实行政务公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和共享能力。建立消防监督数据库,运用科技手段规范和优化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完善消防互联网的建设,逐步实现在网络上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业务;完成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公共消防设施、火灾事故、消防行政刑事执法等电子档案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