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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07]39号
【颁布时间】 2007-12-26
【实施时间】 2007-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9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接上页]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机│br /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外│br /  ││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四项││
  ├─┼────────────┼─────────────────────────┤
  │6 │国务院关于上海外高桥、天│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津港、深圳福田、深圳沙头││
  
  ││角、大连、广州、厦门象屿││
  
  ││、张家港、海口、青岛、宁││
  
  ││波、福州、汕头、珠海、深││
  
  ││圳盐田保税区的批复(国函││
  
  ││〔1991〕26号、国函〔1991││
  
  ││〕32号、国函〔1992〕43号││
  
  ││、国函〔1992〕44号、国函││
  
  ││〔1992〕148号、国函〔199││
  
  ││2〕150号、国函〔1992〕15││
  
  ││9号、国函〔1992〕179号、││
  
  ││国函〔1992〕180号、国函 ││
  
  ││〔1992〕181号、国函〔199││
  
  ││3〕3号等)││
  
  ├─┼────────────┼─────────────────────────┤
  │7 │《国务院关于在福建省沿海│厦门台商投资区内设立的台商投资企业,减按15%税率征 │br /  ││地区设立台商投资区的批复│收企业所得税;福州台商投资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台商投资│br /  ││》(国函〔1989〕35号)│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生产性台资企业 │
  │││,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省会(首府)城市及沿江开放城市从事下列项目的生产性│
  ││南宁、重庆、黄石、长江三│外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密集、 │
  ││峡经济开放区、北京等城市│知识密集型的项目;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
  ││的通知(国函〔1992〕62号│资时间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
  
  ││、国函〔1992〕93号、国函││
  
  ││〔1993〕19号、国函〔1994││
  
  ││〕92号、国函〔1995〕16号││
  ││)││
  ├─┼────────────┼─────────────────────────┤
  │9 │《国务院关于开发建设苏州│在苏州工业园区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税 │br /  ││工业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函〔1994〕9号) ││
  ├─┼────────────┼─────────────────────────┤
  │10│《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自1999年1月1日起,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br /  ││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款第(一)项第3目关于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 │br /  ││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扩 │br /  ││的通知》(国发(1999)13│大到全国。│
  ││号)││
  
  ├─┼────────────┼─────────────────────────┤
  │11│《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五次会议批准施行)││
  
  ├─┼────────────┼─────────────────────────┤
  │12│《对福建省关于建设厦门经│厦门经济特区所得税率按15%执行。 │br /  br /  ││济特区的批复》(〔80〕国││
  ││函字88号)││
  ├─┼────────────┼─────────────────────────┤
  │13│《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在海南岛举办的企业(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除外),从事│br /  ││海南岛的规定》(国发〔19│生产、经营所得税和其他所得,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 │
  ││88〕26号)│所得税。│
  
  ├─┼────────────┼─────────────────────────┤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br /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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