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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颁布时间】 2007-08-26
【实施时间】 2007-08-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9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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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国务院组织8个检查组到16个省(区)进行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违规出台的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优惠政策,落实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调控政策。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排放等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商品出口退税率,对钢坯、焦炭等部分商品加征出口关税。进一步严格了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有关部门对12个行政区域和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
  
  三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国务院召开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有关部门与10个省(区、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火电、钢铁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各地相继分批公布了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今年1-5月,全国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企业1770户,执行差别电价的电量约45亿千瓦时。研究提出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初步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上半年,电力行业实施“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551万千瓦,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钢铁行业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140万吨、炼钢产能870万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约500万吨;关闭小煤矿2811处。
  
  四是加快推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的发展目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分解落实任务,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着力做强高技术产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了高技术产业、电子商务和信息产业等领域的“十一五”规划,研究完善促进数字电视、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产业等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兴产业。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高技术发展研究计划(863计划)等科技计划中,实施了一批重大和重点项目及前沿探索课题。
  
  五是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上半年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和政府机构节能项目184个,可形成年节能657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40亿元,支持“三河三湖”、松花江、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内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建成污水管网3970公里、形成污水日处理能力700万吨;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和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90个。
  
  六是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推动千家高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颁布实施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管力度。将今年1.5亿平方米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分解到各地。发布了《关于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的通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等领域应用。启动实施单元式空调机组和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中央国家机关开展了空调、照明、锅炉系统节能改造,推进了能耗分项计量和统计工作。发布了《“十一五”第一批全国重点推广在用车船节能产品(技术)目录》、《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以及《全国农村沼气建设规划》。
  
  七是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针对太湖蓝藻暴发事件,国务院召开了太湖、巢湖、滇池治理工作座谈会和太湖水污染防治座谈会,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有关部门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以及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工作会议;“三河三湖”、三峡库区等12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抓紧完善。启动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
  
  八是研究建立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了《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个管理办法。今年中央财政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环境统计和信息传输等。干部管理部门将节能减排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并在对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价中,设置了“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率”等指标。有关部门发布了《2006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指标公报》、《2007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和《2007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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