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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颁布时间】 2007-06-27
【实施时间】 2007-06-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9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务院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接上页]

  三、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中央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06年,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中央预算内和国债专项投资共1312.25亿元。截至2006年底,除16亿元国债投资结转下年外,其他资金计划已下达完毕。审计结果表明,在组织分配中央政府投资过程中,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强计划管理,优化投资结构,规范审批程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国债投资计划下达进度明显加快,年底国债投资结转总额比上年下降72.4%。同时,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2006年10月,发展改革委批复宜昌至万州铁路项目建设调整方案,将国务院确定的项目概算总投资由167亿元增加到225.7亿元,增幅达35.1%。发展改革委应将上述概算投资调整情况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
  
  2.去年审计曾发现发展改革委向尚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5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的问题。2006年,发展改革委再次向其中仍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4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7.5亿元,还向未批复初步设计的“中央直属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2.05亿元。发展改革委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下达投资计划,今后不要再出现此类问题。
  
  3.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发展改革委代表国家出资,分别成立4家“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公司”,负责4个石油储备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截至2006年底,4个基地已完成大部分投资。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发展改革委未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将总投资调增28.5%。同时,发展改革委具有项目申报、概算审批、投资安排、建设管理和建成后运营管理等多种职责,不利于实行公司化管理,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
  
  发展改革委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多数问题已整改。
  
  
  四、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共审计56个中央部门,并延伸审计434个二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中央部门2006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预算分配和批复工作得到加强。56个中央部门年初预算批复到位率为95%,其中41个达到了100%。二是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56个中央部门在审计前都开展了自查,各部门普遍采取措施纠正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三是违法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有所减少。24个上年度接受过审计的部门,本次审计发现问题金额下降了53%。但在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这次审计发现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348.53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331.15亿元,占 95%;违法违规问题15.24亿元,占4%;损失浪费问题2.14亿元,占1%。主要是:
  
  1.环保总局、烟草局、民航总局3个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8489.2万元。主要方式有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超标准申报、多报本单位人数等。如环保总局2006年重复申报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获取财政资金 3124万元。
  
  2.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8.59亿元。具体是:用于购建办公楼、对外投资等5.6亿元,弥补本单位日常开支、发放津贴补贴等2.09亿元,超拨款范围、超预算级次或超标准拨付款项 8994.84万元。
  
  3.供销总社、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部门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等3.94亿元。具体是:截留、少报、应缴未缴专项资金1.83亿元,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1.3亿元,存放账外8140.6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等。
  
  4.卫生部、国家信息中心等12个部门存在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L 85亿元。具体是:7个部门自定项目收费、无证收费或向企业收取赞助5735.83万元,3个部门未将房屋租金、捐赠等非税收入 1.16亿元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两个部门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184.97万元。
  
  5.烟草局、教育部等19个部门存在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 190.03亿元。
  
  同时,审计还发现部门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27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问题41.66亿元,占35%;违法违规问题53.48亿元,占44%;损失浪费问题25.13亿元,占21%。主要是:
  
  1.铁道部、广电总局等6个部门所属的9个单位采取虚列项目、虚报支出或多报人数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404.54万元。
  
  2.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的 92个单位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27.54亿元。具体是:用于归还借款、基本建设及对外投资等26.4亿元,用于发放劳务费、津贴补贴等 7327.81万元,用于日常支出4032.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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