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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07]14号
【颁布时间】 2007-05-18
【实施时间】 2007-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0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以体制和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依法治教,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形成更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
  
  --以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原则,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认真解决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三)主要目标。
  
  1.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全面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净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以上,努力普及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在校生规模达到451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80%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基本相当。高等教育要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在学人数达到30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万人,在学研究生约13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继续保持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左右。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得到较大发展,各类职业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质量明显提高,年培训城乡劳动者达到上亿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培训达6000万人次。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
  │             专栏2:教育事业发展2010年主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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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5年    │    2010年    │ 2010年比2005年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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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教育阶段:     │                                │
  ├────────────┼──────────┬──────────┬──────────┤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41.4│         55│        13.6│
  ├────────────┼──────────┴──────────┴──────────┤
  │义务教育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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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中毛入学率(%)   │         95│         98│          3│
  ├────────────┼──────────┼──────────┼──────────┤
  │ 初中三年保留率(%)  │        92.8│         95│         2.2│
  ├────────────┼──────────┴──────────┴──────────┤
  │扫盲:         │                                │
  ├────────────┼──────────┬──────────┬──────────┤
  │ 青壮年文盲率(%)   │          3│          2│         -1│
  ├────────────┼──────────┴──────────┴──────────┤
  │高中阶段:       │                                │
  ├────────────┼──────────┬──────────┬──────────┤
  │ 毛入学率(%)     │        52.7│         80│        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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