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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绵府发[2008]14号
【颁布时间】 2008-06-03
【实施时间】 2008-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16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绵阳市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请抓紧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绵阳市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组织各方面力量,尽快完成灾后重建规划编制任务的要求,以及省上关于市州主要作好规划实施方案的具体意见,为有力有序有效地组织各方面力量完成灾后重建规划实施方案,特制定《绵阳市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编制规划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责任主体和时间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绵阳市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统筹兼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与保护弘扬中华民族和灾区的人文精神相结合。
  
  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的编制要坚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尊重自然、区分缓急、突出重点,相互衔接、上下协调,规范有序、依法推进”的原则。在深入论证、科学规划的同时,尽可能加快工作进度;在重建生活家园的同时,注重精神家园的建设;在重建生产设施的同时,注重制度建设;在抓好近期重建的同时,注重中长期发展提高,促进灾区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编制范围主要是我市北川、平武、安县、江油等严重受灾地区,具体范围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确定。
  
  规划实施期分为近三年(2008-2010年)和后五年(2011-2015年)。近三年以恢复重建为主,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后五年以发展提高为主,要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要求,体现战略性,重中之重是近三年恢复重建期。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工作任务包括专项评估、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
  
  (一)专项评估
  
  我市要组建工作组积极配合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和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规划专家指导组在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地质地理条件评估和建设项目科学选址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方面的专项评估,为规划编制工作打好基础。
  
  1、灾害范围评估。对我市地震的范围提出评估报告,明确划分标准,区分严重受灾地区和一般灾区,为确定规划范围提供依据。由市地震局会同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提出,邱明君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5日前完成。
  
  2、灾害损失评估。对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生态、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由市地震局、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信产局、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火车站、中央、省在绵有关部门和企业会同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市民政局汇总,邱明君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提出初步评估报告。
  
  境承载能力评价。根据对水土资源、生态重要性、生态系统脆弱性、自然灾害危险性、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等的综合评价,确定可承载的人口总规模,提出适宜人口居住和城市居民点建设的范围,重点是北川、平武、安县、江油。由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牵头(市建设局负责联络工作),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参加,蔡振红、李亚莲、邱明君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提交初步报告和相关图件。
  
  (二)规划编制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总体实施方案包括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实施方案、市场服务体系规划实施方案、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修复规划实施方案、灾后重建用地规划实施方案。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为:
  
  1、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提出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参加,林新副市长负责,2008年7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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