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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云政发[2008]103号
【颁布时间】 2008-06-02
【实施时间】 2008-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24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

[接上页]

  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根据抗震救灾的要求,增加救灾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充实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尤其是要保障活动板房、救灾帐篷、棉被、衣裤和应急发电机、彩条布、照明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加大粮食、食用油、饮用水、药品、燃油等救灾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基本生活用品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抗震救灾应急基本生活用品需要。
  
  加强应急医疗救援的队伍和能力建设。配齐配全急救设施设备、检测仪器和常用药品,加强卫生应急医疗队伍建设和医疗救助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在地震发生后迅即组织医疗队伍进入灾区,开展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完善卫生免疫应急响应机制。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防疫队伍开展灾区饮用水、食品和环境卫生的监测、消毒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及时进行健康教育,展开灾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灾民饮食、饮水安全。
  
  九、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能力教育。组织相关部门编写《云南防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并发放到每一户家庭。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加强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党校要开设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讲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危机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开设地震知识课程,加强在校学生的培训教育,增强广大学生防震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加强防震避震应急演练。由各级地震部门制定防震避震应急演练方案,组织辖区内的机关、大型企业和中小学校定期开展防震避震应急演练,尤其是要强化在校学生防震避震应急演练。各州市县要确定一批地震应急避灾示范学校和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整体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急避灾能力。
  
  建立完善抗震救灾舆论宣传机制。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的新闻发布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将信息通过正常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各级新闻机构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
  
  十、全面提高抗震救灾组织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健全高效的地震应急抢险指挥系统和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和省以下各级抗震救灾组织指挥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前后衔接、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指挥手段,建设“云南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信息系统,始终保持信息通畅,为省委、省政府实施指挥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障,确保高效有序组织指挥抗震救灾。
  
  进一步完善军地救灾联络机制。建立军地一体化的指挥协调机制,实现军地灾情信息共享,统一协调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参与救灾事宜。
  
  扩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军地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人员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配齐配全救援装备,加强日常演练,尽快掌握地震灾害救助技术、装备的使用方法以及现场急救护理的基本技能。一旦发生地震,能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
  
  统筹现有救灾救援力量。在加强对地震灾害紧急救灾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对现有的各行业、各部门救灾救援力量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救灾救援力量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工作机制,并加强对救灾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集中统一组织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不断完善重大地震灾害的应急预案。各级政府要认真总结汶川特大地震应急抢险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有效。要加强对启动预案的演练,使政府各部门熟悉掌握启动预案的步骤、方法,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预案启动及时、运转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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