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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十五”时期全市出生人口比“九五”时期减少1.1万人,节省社会抚养费近2.2亿元,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并为“十一五”和今后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减轻了人口压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口惯性增长将长期存在。预计2007~2011年左右我市将迎来第四次生育高峰,年均出生率将维持在10‰左右。二是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预计“十一五”期末全市老年系数(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突破11%。三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有的地方计划生育事业费难以按省定标准拨付到位,一些乡、村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经费落实不够。四是流动人口、下(离)岗职工和待业人群增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再婚生育现象增多,人口问题日趋多元化、复杂化。五是部分乡、村基础工作仍很薄弱,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六是少数地方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盲目乐观、麻痹松懈。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人口安全观,遵循“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理念,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强化基层基础,健全队伍网络,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优质服务,不断完善新机制,努力开创新局面,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宜昌、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5%以上,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4.5‰。2010年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430万以内(含常住流入人口)。深入推行优生优育,可以预防的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2‰左右。各级财政投入的计划生育事业费不断提高,使之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的主渠道。巩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大力开展技术服务,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积极稳妥地推行长效节育措施,使育龄群众享有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不断巩固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扎实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城镇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办法。大力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基本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配套的计划生育保障新体系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巩固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建设。坚持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变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与处罚多生并举,变行政手段为主为经济、法律、教育、科技手段与行政手段并举,建立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新型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形成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生育文明建设“2311”工程(2个示范县市、30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村和10万个示范户)为重点,扎实抓好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实施宣传教育“三大规划”,积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切实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促进生育观念文明、生育行为文明、生育制度文明。 (二)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把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与当地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结合、与其他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相结合、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继续实施“3+S推进方案”,推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三项基础性改革,使其达到国家标准,加大“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两大部类攻坚项目实施和验收推广力度,力争我市在全国提前建立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