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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8月至9月)。各县市区要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严密防范,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重要供电、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奥运赛事的安全播出。 (四)检查总结考核阶段(10月)。各县市区要按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特别是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县市区特别是重点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1、进一步加大现行案件打击力度。对现行案件,要严格执行接处警有关规定,快速反应,快速处警,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落实责任,迅速查处;对久侦不破的重大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对发案率较高的“三电”行业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摸底和集中打击行动。 2、进一步加大打击盗销网络力度。打掉一批盗、运、销、炼“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对团伙成员要加强审讯,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深挖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端掉销赃窝点,摧毁犯罪网络。 3、进一步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各县市区对近年来未破的有影响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对挂牌督办的事项,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加强督查,限期完成。 4、进一步加大网上追逃力度。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逐一上网,逐一落实追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追缉抓捕。对破获的案件,要循线追查,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掉涉嫌收赃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各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协查、协办职责。 5、进一步加大区域会战力度。“三电”专项斗争挂牌的重点县市区,要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会战,建立地区间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沿线地区严密布控,设卡伏击,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6、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公审大会力争设在案件高发地区,以便教育群众,震慑犯罪。 (二)重拳治乱,严打销赃 1、重点整治。各地对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要派驻工作组靠前督战指导,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扭转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以及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泛滥的被动局面。 2、集中清查。各地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对本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以及小熔炉、小冶炼厂进行清理整治,坚决查处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备案或变更备案事项的站点,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无证经营的站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没有如实登记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及其出售人有效信息的,要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违法收购“三电”设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各县市区“三电办”要于7月上旬和8月上旬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 3、加强监管。各级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处罚抄告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监管,引导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共同维护废旧金属收购业秩序。对有废旧金属许可证的收购企业、站点,要纳入视线加强监管。 4、加强协作。公安经文保部门要组织“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认真摸排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高发地区和重点整治的区域,确定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提出影响“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治安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扎实开展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清理整顿,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治安管理,加强巡逻守候;交警部门要在道路交通管理过程中注意盘查涉嫌收购被盗废旧金属运输车辆,堵截销赃渠道。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控 1、加强调研摸排。要加强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的调查研究,摸排此类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建立此类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加强对此类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控工作,严密防范、精确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