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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专项督查主要内容:相关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程标准等情况具体包括: 煤矿专项督查:由州经贸委牵头,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督查各县(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编制情况;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落实情况;对煤矿事故责任人追究处理的落实情况;煤炭供需预警机制建立情况。 重点检查各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情况;矿井通风管理情况;采掘情况;瓦斯治理情况;顶板管理情况;井下防治水情况;机电管理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建设项目情况;防止“三超”情况;民爆物品及放炮管理情况;自然灾害防治情况;煤矿企业持证和矿区规划编制、审批、落实情况;目前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基本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 非煤矿山专项督查: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州公安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非煤矿山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推行机械通风和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措施落实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有色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督查: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州公安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配合。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及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情况;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措施;加油(气)站设计、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应急管理情况;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标准化工作情况;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继续开展反“三违”、反“三超一改”活动等情况,继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情况;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情况;烟花爆竹经营规划布点审批工作的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落实情况。 道路交通专项督查:由州公安局牵头,州交通局、州农机局等部门配合。 重点检查依法严查超速、超限、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落实、国省道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监控情况、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客运“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农用车辆加装反光标志工作,依法打击“三无”车辆,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水上旅游船舶和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措施及情况。 重点检查旅客列车“三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品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护情况;道口安全措施及管理情况;道口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建设专项督查:由州建设局牵头组织。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城市供水、供热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行管理情况;燃气储配、罐装厂站安全状况、燃气管网安全维护情况;城市公交车辆、场站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专项督查:由克州公安消防局牵头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