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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科工二司[2006]145号
【颁布时间】 2006-02-14
【实施时间】 2006-0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94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国防科工委、科技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规划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增加研究开发经费,保障多学科探索、长期攻关的资金需求。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构建研发平台和研究设施,尽快改变基础条件落后的现状,保障研究开发的可持续进展。
  
  7.2加强科技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
  
  ——构建科技决策与协调机制依据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在国家层面建立高放地质处置决策、规划、协调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议事程序,加强跨部门的协调。
  
  ——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组织管理工作的力度建立创新的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适应投资多元化、全国多学科长期联合攻关任务的需要;形成勇于探索、科学求实的科技创新环境;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首创”的良好风尚,发挥科技人才在研究开展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竞争、评价、监督和激励机制,完善科技规划计划、执行评估、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流和公众参与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信息交流与公众参与的机制;执行机构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使公众了解有关计划、时间表、活动以及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促进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7.3加强部门合作
  
  高放地质处置研究开发和建设本身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涉及立法、决策、审管、执行、实施等层面的众多政府行政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需要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合作。
  
  7.4加强国际合作
  
  ——走出去、请进来,加强科技交流通过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鼓励和支持研究人员参加国际会议、考察访问,充分借鉴别人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国际合作,开展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评估,促进国内相关工作。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研究积极开拓多种国际合作渠道,参加国际合作研究计划,利用国外的设施和装置上,发挥共同研究的智力互补及融合的优势,提高研究起点,加快研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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