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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科工二司[2006]145号
【颁布时间】 2006-02-14
【实施时间】 2006-0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94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防科工委、科技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规划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在处置化学方面:建立了模拟地质处置中化学环境的研究试验装置;研究建立了一系列研究试验方法和分析方法;研究了关键核素在甘肃北山真实样品中的化学行为,如测定了镎、钚、锝在特定地质环境下的地下水中的溶解度、价态、扩散系数,在围岩中的吸附分配比、扩散系数等;对关键核素在模拟处置条件下的化学反应和物理作用开展了应用基础研究及机理研究。
  
  在工程技术方面:初步进行了源项调查;初步调研了国外处置库和地下实验室的概念设计;选择了内蒙古高庙子膨润土矿床作为我国缓冲/回填材料的供应基地,并研究了高庙子钙基、钠基膨润土物质成分、理化、水理、力学性能;对处置库的热-水-力耦合现象进行了很初步的探索;承接国外任务,研究了低碳钢、钛及钛钼合金、C22合金在模拟条件下的腐蚀行为。
  
  在安全评价方面:初步调研了国外地质处置的安全目标、安全评价方法和步骤以及相关的研究内容;引进了一些国外的评价模式和计算机程序,并做了少量的消化吸收工作;在缓冲/回填材料的热-水-力耦合模式方面做了一些研究;我国在中低放废物处置安全评价研究中积累的经验也可供借鉴。
  
  2.2.3国际合作
  
  我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美国、法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瑞典、瑞士、比利时、芬兰等国家或国际组织开展了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科学院系统和一些大学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研究计划,从国际原子能机构获得技术合作项目,得到了一些先进技术和设备及经费资助,来访的国际专家赞扬我国投入少、产出多,成果丰富,这些对我们的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2.4问题和不足
  
  过去20年的工作基本上属于部门的研究开发工作,总体来看仍处在技术准备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乏国家级的研究和开发规划,总体需求、发展目标和研发思路不清晰。
  
  2、许多基础研究工作不够深入,虽然经过近20年工作,目前仍处在技术准备的前期。
  
  3、研究开发工作不全面、不协调,各学科之间发展不均衡。
  
  4、研究开发工作的组织管理薄弱;经费投入少,队伍小,力量弱;具体项目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三、总体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核工业发展对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的要求,以工程需求为牵引,我国高放废物地质处置规划研究的总体思路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分步决策、循序渐进。
  
  3.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规划是以研究和开发为先导,以建造一个国家处置库为最终目标。规划按工作属性分为研究开发和工程建设两个阶段,研究开发约需四十年,工程建设约需十年。
  
  高放废物地质处置需要众多学科、全国众多单位的长期研究开发,要保证研究开发工作有条不紊、高效协调地进行,就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建立精干高效的指挥机构;必须总揽全局,科学筹划,编制总体规划,并建立定期修编制度;以高放废物处置规划网络图为主纲,各方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全面协调发展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立法、审管、执行等层面全面协调发展;二是工程、地质、化学、环境安全等学科领域全面协调发展;三是硬件建设(研究设施、装备、地质勘查、试验研究等)和软件开发(模型、数据库、程序、管理工作等)全面协调发展。
  
  首先,高放废物地质处置涉及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必须在国家法律框架内依法开展工作。作为国家级的研究开发规划,起步之初应加快立法、审管、执行等层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国内外的经验已经表明,对这种公众瞩目、举国关注、环境敏感的重大项目,必须要法规先行,以法规来统一各方认识,规范各方行动。由于是探索性工作,立法、审管、执行等层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制订尚缺乏经验,需要不断地研讨和磨合,携手同行、协调发展是唯一的选择。
  
  其次,高放废物地质处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许多相互交叉的学科领域,如地质与水文地质学、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岩石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技术、核物理、辐射化学、放射化学与核化工、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等,各学科之间相互交织、渗透,构成庞大而复杂的系统网络。因此,研究开发要兼顾各方面的发展,各学科和各单位要协同配合,互相联系,互相促进。只有各学科全面、协调发展,才能使各学科形成统一的整体,推动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工作顺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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