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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
【颁布时间】 2005-11-07
【实施时间】 2005-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99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

[接上页]

  第八十五条 未设立董事会的金融机构,应当由其经营决策机构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董事会的有关职责。
  
  第八十六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超额抵押”是指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将资产池价值超过资产支持证券票面价值的差额作为信用保护的一种内部信用增级方式,该差额用于弥补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中可能会产生的损失。
  
  (二)“资产支持证券分层结构”是指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将资产支持证券按照受偿顺序分为不同档次证券的一种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在这一分层结构中,较高档次的证券比较低档次的证券在本息支付上享有优先权,因此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较低档次的证券先于较高档次的证券承担损失,以此为较高档次的证券提供信用保护。
  
  (三)“现金抵押账户”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一种内部信用增级方式。现金抵押账户资金由发起机构提供或者来源于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用于弥补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损失。
  
  (四)“利差账户”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一种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利差账户资金来源于信贷资产利息收入和其他证券化交易收入减去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支出和其他证券化交易费用之后所形成的超额利差,用于弥补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中可能产生的损失。
  
  (五)“第一损失责任”是指信用增级机构向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其他参与机构提供的首要的财务支持或者风险保护。
  
  (六)“清仓回购”是指在全部偿还资产池资产或者资产支持证券之前,赎回证券化风险暴露的一种选择权。清仓回购的通常做法是在资产池或者资产支持证券余额降至一定的水平之后,赎回剩余的证券化风险暴露。
  
  第八十七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八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录:长期评级与风险权重对应表
  
  ┌──────┬─────┬────┬──────┬──────┬─────┐
  
  ││││││B+以下│
  
  │长期信用评级│ AAA到AA—│ A+到A—│ BBB+到BBB—│BB+到BB— ││
  
  ││││││或者未评级│
  
  ├──────┼─────┼────┼──────┼──────┼─────┤
  
  │││││350% ││
  
  │风险权重│20%│50%│100% ││扣减│
  
  │││││或者扣减││
  
  └──────┴─────┴────┴──────┴──────┴─────┘
  
  短期评级与风险权重对应表
  
  ┌────────┬───────┬───────┬────────┬───────┐
  
  │││││其他评级│
  
  │短期信用评级│A—1/P—1│A—2/P—2│A—3/P—3││
  
  │││││或者未评级│
  
  ├────────┼───────┼───────┼────────┼───────┤
  
  │ 风险权重 │20%│50%│100% │扣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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