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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改组[2003]143号
【颁布时间】 2003-12-25
【实施时间】 2003-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29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军工企业改革脱困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

[接上页]

  副组长:邵宁国资委副主任
  
  成员:张洪飚国防科工委副主任
  
  楼继伟财政部副部长
  
  张小建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唐双宁银监会副主席
  
  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杨衍银民政部副部长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协调军工企业改革脱困政策。
  
  2.统一领导全国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脱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请示国务院。
  
  3.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进行协调,对各地政府、各军工集团公司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进行指导。
  
  4.监督和检查各地区、各军工集团公司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
  
  二、全国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张洪飚(兼)国防科工委副主任
  
  副主任:邓实际国资委企业改组局副局长
  
  成员:王树权国防科工委副秘书长
  
  荣忠启国防科工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
  
  李冰国资委企业改组局副局长
  
  陆素娟财政部国防司副司长
  
  徐延君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副主任
  
  黄毅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
  
  王秉科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副司长
  
  王治坤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
  
  (二)职责
  
  1.贯彻落实全国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及工作部署。
  
  2.具体研究、协调军工企业改革脱困政策,拟定军工企业改革脱困方案中各项政策实施细则及指导意见。
  
  3.组织落实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查确定的军工企业关闭破产、债转股、三线企业调迁贷款停息挂账、异地安置等政策。
  
  4.组织对军工企业改革脱困方案实施中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向全国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办全国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全国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防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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